1. 首页
  2. 新闻资讯
  3. 行业动态
  4. 吸污车吸粪车垃圾车等环卫车国四大限将到 国五全面实施

吸污车吸粪车垃圾车等环卫车国四大限将到 国五全面实施


吸污车吸粪车垃圾车等环卫车国四大限将到 国五全面实施

近日专用汽车厂家发出内部通知:根据环保部和工信部2016年第4号公告,(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 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各位销售经理对于国四市政环卫类车要谨慎销售,确保12月31号前能上户,在此期间,对于市政环卫类车优先考虑国五产品。

据有关消息称,国四不会像国三那样延期或给予销售库存期,请大家关注1月1号后的国家政策和各地上牌政策。
 
根据该通知要求,2017年1月1日是客车和公交、环卫、 邮政用途用车国四上牌的最后期限。包括吸污车、吸粪车、垃圾车、洒水车、雾炮车等各种环卫车在内的专用汽车都将面临全国全面实施的国五排放标准的要求。
环保部和工信部2016年第4号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6 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4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1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7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1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三、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新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严格依法处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推动油品升级,确保燃油质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114

 

 

推荐产品

免费电话 最新配置资料获取 QQ沟通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