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举报吸粪车粪便倒排水管道 城管责令改正
临沂市民举报吸粪车粪便倒排水管道 城管责令改正
近日,城管直属二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倾倒粪便的违法行为。
7月4日上午,市城管局直属二大队接到排水管理处举报,有人开吸粪车在通达路与金源路交会处往下水道倾倒粪便。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当事人该行为并未取得相关许可。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定,未办理相关手续向 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有毒有害或易堵塞管道物质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排放,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城管执法人员当场对车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该吸粪车进行了证据保全,并进行立案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