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 工信部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7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3日】 【来源:产业政策司】 【字体: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 告2014年 第27号 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我部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请各生产企业积极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三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2014年4月14日